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修改通知

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【GXSW-GXTZ-ZB-2021第(183)号】成交结果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04-25 15:34

一、项目编号:gxtz-zb-2021第(183)号

二、项目名称: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

三、成交信息

成交单位:南宁市好友缘国宴饭店有限公司

成交价:人民币玖拾肆万壹仟贰佰肆拾元整¥941240.00)

服务一年(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,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)

成交供应商地址:南宁市民族大道延长线106号(国际会展中心)。经营场所(一)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6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主建筑一层西侧宴会厅102号房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服务类

名称: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

服务范围: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服务一项,具体详见招标文件。

服务要求:1.食堂早、中餐的菜肴制作、销售服务,确保饭菜可口且质量符合安全、卫生标准;2.公务接待、会议接待、加班餐任务(菜肴制作、餐饮服务);

3. 严把菜品验收关,保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卫生;4.做好食堂成本的控制,避免铺张浪费。5.食堂的卫生保洁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。

服务时间:一年(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,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)

服务标准:采购方以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相关内容为依据,作为项目验收标准。服务商是否按照本招标需求书中定义的各项服务内容,按照定义的工作规程和服务管理开展各项工作,工作流程和结果是否符合采购方质量管理要求,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工作文档。
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薛青陈雄文唐红艳(业主评委)
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《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[2002]1980号)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下浮20%成交供应商收取。签订合同前,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。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。

代理费:(941240.00元×1.5%)×80%=11294.88

七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
中国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ccgp.gov.cn)、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网(http://guangxi.chinatax.gov.cn/nanning/)、151amjs澳金沙门网站(/)
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、采购人名称: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

采购人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

采购人联系人:唐工    联系电话: 0771-5706156

2、代理机构名称:151amjs澳金沙门

代理机构地址: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

代理机构联系人:立光

联系电话及传真号:18577816563、0771-5386342(传真)

十、附件

1.采购文件

2.最后磋商报价记录表

3.成交供应商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

151amjs澳金沙门

20214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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